登录    注册  400-9003-922
首页 > 政府项目合作 > 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XIANG MU RONG ZI

1、PPP项目直接投资

PPP建设项目可借助华宇国信所属政信金融集团企业专业的投融资金融服务,由集团牵头,引入国有企业与政府平台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借助PPP模式杠杆融资,引进社会资本,从而丰富项目的融资渠道,扩大项目资金来源,而且通过PPP模式延长政府偿付周期,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优点:

(1)集团可提供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咨询、支持服务;

(2)集团可联合实力过硬的施工方、运营方开展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的全流程服务。

使用对象: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业主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框架下可采用PPP模式操作的各类项目。

意义:有效平滑当地财政支出压力,此外,通过协助项目申报-前中后期融资-建设-运营的一体化包干服务,优化资本结构,协助政府高效完成工作目标。

2、以产业引导基金对项目投资

针对地方政府的大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园区建设、新区建设、整体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超大规模的项目集群投资发展需求,集团与多家证券公司、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同运营惯例项目引导基金。作为获得国家[2014]60号文精神支持的现金融资模式,项目引导基金可通过政府的少量劣后级权益出资,撬动金融机构以优先级股东身份大量投资,企业将配合政府级平台公司设立项目引导基金,并作为管理人按照用资项目需求和政府安排,协调合作金融机构跟投,融得大量资金,保障后续施工建设任务的有序推进。

模式特点:

(1)多方大型金融机构参与,资金体量大;

(2)融资期限长,开放式基金,可滚动式融资;

(3)可投资项目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PPP模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政府劣后资金出资比例为10%-30%,金融杠杆效应较强。

使用对象:地方政府的大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园区建设、新区建设、整体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超大规模的项目集群投资发展需求,企业与多家证券公司、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同运营管理项目引导基金。

意义:城市产业基金为杠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